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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罗群岛税号 — P-tal 与 V-tal 指南

P-tal(法罗群岛个人号码)

p-tal 中的"p"代表法罗语中的 person(人),"tal"意为 number(号码)——这是法罗群岛当局用于税务、工资和社会保障的主要个人识别号。由**国家人口登记局(Landsfólkayvirlitið)**在法罗群岛内政部监管下签发。

P-tal 格式

p-tal 是一个九位数字代码。前六位按 DDMMYY 顺序编码持有人的出生日期;最后三位是注册时分配的专有序列号。示例结构:DDMMYY-XXX

  • 永久居民和在法罗群岛出生的人员通过市政登记自动获得标准 p-tal。
  • 在 12 个月内停留超过 180 天的外籍劳工被视为移民,须在当地市政府办理注册以获取标准 p-tal。
  • 停留少于 180 天的外籍劳工须申请临时 p-tal,须在第一次工资支付前至少 14 天提交申请。劳工和雇主均可直接向 TAKS 提交申请。
  • 临时 p-tal 到期后仍保留在档案中;在法罗群岛的后续工作期间,须重新激活同一号码,而非重新申请。

外国人与识别号

不在法罗群岛居住但依法须缴纳法罗税的个人——例如,作为法罗公司的雇员——由 TAKS 另行分配一个识别号。该号码在结构上与标准 p-tal 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标准 p-tal 和此识别号均为永久性号码,无需续期。


V-tal(法罗群岛企业号码)

Vinnuskráin 是 TAKS 的内部企业及协会登记系统。在 Vinnuskráin 成功注册后,TAKS 分配一个 V-talvinnutal)——这是法罗群岛相当于英语中增值税号或企业税号的号码。

V-tal 格式

V-tal 是一个六位数字代码,出现在所有商业信函、增值税发票、报关单和官方申报材料上。

MVG(法罗群岛增值税)

法罗群岛的增值税称为 MVGmeirvirðirgjald)。标准税率为 25%,适用于法罗群岛分销链各环节的所有商品和应税服务的商业销售。注册门槛为年营业额 50,000 丹麦克朗(来自商品和/或服务)。

在法罗群岛的外国企业

在法罗群岛经营的外国企业面临不同义务,取决于其存在时间和性质:

常设机构(从事超过 12 个月的业务)。 公司须通过向 TAKS 提交注册表格、法罗业务描述、本国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及负责经理或担保人签名,正式建立经营场所。

无常设机构。 无法罗地址但向法罗客户提供商品或 MVG 应税服务且年度超过 50,000 丹麦克朗门槛的公司须:

  1. 向 TAKS 注册 MVG。
  2. 在法罗群岛委任常驻代表,该代表对所有 MVG、利息和罚款承担连带责任。
  3. 提交由外国公司和其代表共同签署的 TAKS 注册表格。若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可独立填写两部分(须附上授权委托书)。

法罗群岛没有欧盟单一申报窗口(OSS)的等效制度。无论公司的欧盟 OSS 登记状态如何,本地代表要求均不可豁免。

进口义务。 商业进口商须在所有报关单中注明其 V-tal。欧盟原产地商品须附 EUR.1 产地证书或发票申报,方可享受欧盟与法罗群岛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关税税率。


常见问题

能否通过欧盟 VIES 核验法罗群岛的 V-tal?是否有官方公开查询渠道?

不能。法罗群岛不在欧盟增值税区范围内,在 VIES 中没有国家代码,因此 V-tal 号码完全不会出现在欧盟系统中。[1] TAKS 没有运营与 VIES 类似的独立公开 V-tal 查询门户。若要核验法罗商业伙伴的注册状态,可直接发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 TAKS,或确认该六位 V-tal 印在合作伙伴的官方发票上——已登记 MVG 的企业须在所有发票上展示该号码。自动将合作伙伴增值税号与 VIES 进行验证的欧盟会计软件会将每个法罗 V-tal 标记为"未验证";这是系统局限性,并非号码无效的信号。[2]

从丹麦或其他欧盟国家进口货物是否须缴纳法罗群岛 MVG?

是的——这一点常令首次进口商措手不及。尽管欧盟与法罗群岛自由贸易协定取消了大多数欧盟原产地工业品的关税,但 25% MVG 仍会在法罗边境对所有商品(无论原产地)征收。[3] 自由贸易协定取消了关税项目,但不影响 MVG 收费。商业进口商须在 TAKS 注册、持有 V-tal,并在每份报关单中注明;若进口商未登记 MVG,TAKS 可阻止通关放行。对于欧盟出口商而言,发往法罗群岛的货物须作为欧盟出口处理,并附 EUR.1 产地证书或发票申报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仅附丹麦增值税发票并不充分。[4]

外国公司超过 50,000 丹麦克朗 MVG 门槛向法罗客户销售——是否须委任本地代表?

是的。在法罗群岛无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若每年向法罗客户提供商品或 MVG 应税服务超过 50,000 丹麦克朗,须向 TAKS 注册 MVG,并委任对所有应缴 MVG(含罚款)承担连带责任的常驻代表。[5] 没有 OSS 式远程注册路径:代表要求为强制性规定,不可豁免。代表与外国公司须共同签署 TAKS 注册表格;若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可独立填写两部分,须随表格一并提交委托书。MVG 申报通过 Vinnugluggin 在线门户按季度提交。[6]

180 天规则如何决定外籍劳工须缴纳全额还是有限法罗所得税?

在任意 12 个月内在法罗群岛停留 180 天或以下的劳工须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以总 A 类收入(就业收入)为基础统一扣留 42%,无个人免税额、子女税收抵免或利息补贴。[7] 此外还须缴纳 3% 的劳动力市场税。雇主在付款前全额扣留,因此承包商收到第一张发票时往往少于预期金额。若在同一 12 个月内累计在场时间超过 180 天,该期间适用全额纳税义务(溯及追缴)。北欧多边税收公约防止法罗群岛与其他北欧国家之间的双重征税,但不降低 42% 的有限纳税率。[8]

外国数字服务或 SaaS 卖家是否须登记法罗群岛 MVG?能否使用欧盟 OSS 方案?

欧盟 OSS 方案不延伸至欧盟增值税区以外的法罗群岛。[9] 向法罗客户提供服务的外国 SaaS 或数字内容公司须依据法罗法律单独评估 MVG 义务。一旦对法罗客户的年度供应超过 50,000 丹麦克朗,卖家须向 TAKS 注册、委任常驻代表,并通过 Vinnugluggin 门户按季度申报 MVG。依赖欧盟增值税或 OSS 登记覆盖法罗客户的卖家在法罗目的下属于未登记状态,将面临追缴 MVG 及利息;目前无任何已公布裁定豁免纯数字供应的本地代表要求。[10]

雇主已为我申请临时 P-tal,但我仍无法收取工资——出了什么问题?

最常见的原因是准备时间不足。TAKS 要求在第一次工资支付日期前至少 14 天提交临时 p-tal 申请;晚于此期限收到的申请来不及处理,而没有该号码在档则工资无法依法支付。[11] 第二个常见问题影响曾在此工作的返回劳工:若您此前持有临时 p-tal,该号码保留在档案中但已停用。您无需重新申请——雇主须联系 TAKS 重新激活现有号码后方可处理工资。请以书面方式向 TAKS 提交重新激活申请。托尔斯港(Tórshavn)以外的劳工也可向当地市政府或法罗群岛移民局(Útlendingastovan)寻求指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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