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GST – 商品及服务税指南
| 基本信息 | |
|---|---|
| 国家代码 | AU |
| 税种名称 | GST |
| 税务机关 |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
发票信息
销售金额低于 $1,000
对于金额低于 $1,000 的应税销售,税务发票须清晰列明以下 7 项内容:
- 该文件为税务发票。
- 销售方的身份信息。
- 销售方的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BN)。
- 发票开具日期。
- 所售商品或服务的简要描述,包括销售数量及单价(如适用)。
- 应缴 GST 金额(如有)——可单独列示,或若 GST 金额恰好为总价的十一分之一,则注明「Total price includes GST」。
- 发票中每笔销售的应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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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低于 $1,000 的销售税务发票 |
销售金额为 $1,000 或以上
金额为 $1,000 或以上的销售,税务发票还须注明买方身份或 ABN。
若税务发票已符合 $1,000 及以上销售的要求,同样可用于金额较低的销售。
- 每个行项目中包含的 GST 金额
- 销售明确标注为全额应税,注明「Total price includes GST」
- 金额为 $1,000 或以上的销售须注明买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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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为 $1,000 或以上的销售税务发票 |
常见问题
营业额在某个月超过 AUD 75,000,是否必须立即注册 GST?
不需要。AUD 75,000 的门槛(非营利机构为 AUD 150,000)基于年度 GST 营业额——过去 12 个月或预计未来 12 个月。自达到或预计达到门槛之日起,您有 21 天时间提出申请。若逾期注册,ATO 可追溯注册日期,要求缴纳此前供应的 GST——而届时已无法向客户追收。[1]
我可以拥有 ABN 而不注册 GST 吗?
可以。ABN 与 GST 注册是独立的两件事。ABN 是大多数商业活动的必要条件;GST 注册仅在营业额超过门槛后才是强制性的。自愿注册 GST 在低于门槛时同样可行——尤其适合在产生收入前需要大量采购的创业公司,可申请进项税抵免(ITC)。一旦注册,须对应税供应收取 GST 并提交 BAS 报表。[1]
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数字服务的境外企业是否需要注册 GST?
是的。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向澳大 利亚消费者提供数字产品(流媒体、软件、应用程序、电子书)的境外企业,若在澳销售额超过 AUD 75,000,须注册 GST。亚马逊、苹果应用商店、谷歌 Play 等平台在大多数情况下负责代底层供应商收取并缴纳 GST。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该规则延伸至向澳大利亚消费者销售低价值实体商品(AUD 1,000 以下)且超过同一门槛的境外卖家。GST 税率为 10%。[1]
GST 免税供应与免税进项供应有何区别?
两者在销售环节均不征收 GST,但在进项税抵免(ITC)方面存在关键区别。GST 免税供应(如基本食品、医疗服务、出口):销售时不收取 GST,但可以就相关采购申请 ITC。免税进项供应(如金融服务、住宅租赁):销售时不收取 GST,且不可以就相关采购申请 ITC。错误分类是混合供应企业常见的 ATO 稽查触发因素。[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