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fair判决——改变美国销售税征收规则的里程碑案件
2018年6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南达科他州诉Wayfair公司"一案中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大幅扩展了各州要求外州卖家征收销售税的权力。这一裁决推翻了数十年来将销售税义务限定于在征税州拥有实体存在的卖家的先例。
Wayfair案对州际商业和销售税合规产生了深远影响。
了解Wayfair判决前的实体联系要求
要理解Wayfair案的重要性,必须先了解此前存在的实体联系标准。1992年最高法院在"Quill公司诉北达科他州"案中确立:企业须在某州拥有实体存在,方可被要求在该州征收并缴纳销售税。
"实体存在"被狭义解释为零售门店、办公室、仓库、在该州居住的雇员等。若卖家在某州无实体存在,即使向该州居民销售商品,也无需征收销售税。这一实体联系规则源于最高法院早期限制各州依据商务条款行使税收权力的判例。
随着时间推移,电子商务的兴起暴露了实体联系规则的缺陷。在某州没有实体存在的网络卖家可以向该州居民销售免税商品,从而对被迫征收销售税的本地实体商家形成不公平竞争。随着电子商务的增长,各州的销售税收入损失日趋严重。